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中共汕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关于简政放权加快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扩大镇(街道)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区(县)级行政职权的公告》(汕府〔2020〕105号),龙湖区人民政府起草了《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施楷,电话:0754-88369505
电子邮箱:stlhdy@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1号龙湖区委区政府大楼
邮 编:515041
附件:1.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区(县)级行政职权通用目录(工程建设领域)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