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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建好班子,争当排头兵”演讲比赛的通知


汕龙组通〔2007〕33号


各党(工)委创建办: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创建“好班子”活动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中共汕头市龙湖区委关于开展创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好班子活动实施意见》,定于近期举办“创建好班子,争当排头兵”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及内容

以“创建好班子,争当排头兵”为主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谈谈对创建好班子活动的认识和体会,为新时期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推动龙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演讲内容要积极向上、观点鲜明、主题突出,体现时代特色和部门特点,充分展示好班子的新风采新形象。

二、有关要求

1、比赛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党(工)委于9月20日前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机关工委选拔2名、其他党(工)委各选拔1名选手参加全区决赛。参加决赛的人员名单和演讲稿(附电子版)于各党(工)委初赛后(9月20日前)报区委创建办审定;

2、计分方式:比赛设立评委会,评委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计分,采用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将评分相加取平均分,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

3、比赛奖项: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4、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

初赛由各党(工)委创建办负责组织实施,总决赛由区委创建办组织实施。各党(工)委创建办要把搞好这次演讲比赛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创建好班子”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演讲比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演讲比赛评分标准及比赛规则

中共龙湖区委组织部

中共龙湖区委创建办(代)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

龙湖区“创建好班子,争当排头兵”

演讲比赛评分标准及比赛规则

 一、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40分。要求紧扣主题,格调积极向上;内容充实,生动感人;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2、语言表达:40分。要求站立式脱稿演讲,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发音标准,语速适当,表达流畅;演讲富有感召力;讲究演讲技巧,动作恰当。

3、形象风度:15分。要求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演讲时间:5分。演讲不超过10分钟。

二、比赛规则

1、演讲顺序由参赛选手赛前抽签确定;

2、用普通话站立式脱稿演讲;

3、评委分别记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将评分相加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列名次;

4、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超时者扣5分;

5、参赛选手必须无条件服从评委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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