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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 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 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 三、 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协助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和核发合作医疗证。 四、 村(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的主要任务: 1、做好参保人员登记、收费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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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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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大北山路翰苑楼5楼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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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举报、投诉电话:0754-83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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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卫生局维护建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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