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的有效措施 是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 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2、指导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3、负责区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出台及重要决策的审批。
  4、负责区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发放的审批。

、 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管理制度。
  2、制定年度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和合作医疗保障金
    的预算和决算方案。
  3、负责合作医疗保障金和合作医疗救助金的使用和管理。
  4、负责参保人员医药费报销的管理。
  5、监测医疗服务及费用。
  6、负责镇(街道)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7、负责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8、建立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协助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和核发合作医疗证。
  2、负责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3、负责村(居)合作医疗小组的指导和监督。
  4、资料信息统计上报。
  5、完成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村(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的主要任务:

  1、做好参保人员登记、收费和统计工作。
  2、协助参保人员办理医药费用报销手续。
  3、收集并公开有关信息。

 

   
 
龙湖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地址:
龙湖区大北山路翰苑楼5楼卫生局
接受举报、投诉电话:0754-83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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