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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如何办理 龙湖区参合人员出院后,应在1个月内向村(居)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提出报销申请,并 填写《汕头市龙湖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呈批表》。 申请报销时应带齐以下资料: 1、合作医疗证;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村(居)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对参保人的资料和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印章 ,由村(居)报帐员到镇(街道)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镇(街道)合作医疗管 理机构必须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即时兑现报销,特殊情况也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村 (居)报帐员兑现报销后,应及时把报销款项返还参保人,并做好登记和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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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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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大北山路翰苑楼5楼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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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举报、投诉电话:0754-83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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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卫生局维护建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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