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的有效措施 是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龙湖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如何办理
住院费用报销手续

  龙湖区参合人员出院后,应在1个月内向村(居)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提出报销申请,并

填写《汕头市龙湖区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呈批表》。

  申请报销时应带齐以下资料:

  1、合作医疗证;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村(居)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对参保人的资料和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印章

,由村(居)报帐员到镇(街道)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镇(街道)合作医疗管

理机构必须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即时兑现报销,特殊情况也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村

(居)报帐员兑现报销后,应及时把报销款项返还参保人,并做好登记和签收。

 

   
 
龙湖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地址:
龙湖区大北山路翰苑楼5楼卫生局
接受举报、投诉电话:0754-83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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