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的有效措施 是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龙湖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贫困农户
如何办理救助金申请手续

龙湖区参合人员符合下述条件的可申请区农村合作医疗救助金:

  1、贫困农户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在合作医疗保障金报销后仍无能力支付医疗费

用,且住院费用超过10000元的;

  2、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情况特殊的。

  审批手续:

  1、符合救助条件的参保人申请区农村合作救助金时,应带本人身份证件、合作医疗证

和住院收费收据复印件,如实填写《汕头市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一式

二份,由村(居)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盖章,送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盖章,上报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各镇(街道)上报的《申请表》后,

要认真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并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每季度

审批一次。

  3、获批准的救助基金,直接划入申请人所在镇(街道)的合作医疗基金专户,由所在

镇(街道)合作医疗办公室将救助金发放给申请人。

 

   
 
龙湖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地址:
龙湖区大北山路翰苑楼5楼卫生局
接受举报、投诉电话:0754-8360856
龙湖区卫生局维护建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