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的有效措施 是造福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龙湖区200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2004年8月1日起,龙湖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区制定统一章程、统一筹资标

准、统一帐户、资金统一调度、统一结算,实施区办区统筹模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年人均筹资额3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交10元(低保户个人应缴费用由区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专

项资金代缴),政府财政资金20元,包括省扶持资金人均10元,市扶持资金人均6元,区、街

道(镇)扶持资金人均各2元。参加2004年龙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村(居)有:

外砂镇蓬中、南社、下蔡3个村;新溪镇下三合、下头合、中三合、中头合4个村;珠池街道

广兴居委;龙祥街道新兴居委共9个村(居)。参保人数27300人,约占龙湖区农业人口的

17%,收取个人缴交合作医疗保障金136500元,同期省、市、区、镇四级财政扶持资金为

518920元。8-12月全区共有123人次享受了了住院费报销,人均报销1681元,报销总金额

206800元。

 

   
 
龙湖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地址:
龙湖区大北山路翰苑楼5楼卫生局
接受举报、投诉电话:0754-83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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