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龙湖区民宗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宗局的指导下,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推动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民族宗教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依法管理辖区内民族宗教事务,扎实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培训,谋划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向局和各街道民宗干部、区宗教团体佛教协会、各场所教职人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论述、党中央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认真领会贯彻,团结带领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二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战部(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推动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谋划部署,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研究加强工作的对策措施,确保全面依法履行部门职能,着力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
(二)扎实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1、完善更新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结合《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完善更新部门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民族宗教工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变更后,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确保各项工作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顺畅。
2、加强法律宣传培训,提高法律意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应培尽培的原则,以学习宣传贯彻新《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为重点,把对各街道分管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干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宗教团体相关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列为日常议程,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民宗委财务监督管理视频培训讲座和省民宗部门业务培训班,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论述、党中央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律,不断提高民宗队伍管理宗教事务的法治思维和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宗教政策等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及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向信教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了信教群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努力在宗教界营造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推动宗教规范化管理。指导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场所内部管理,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宗教领域规范化管理工作尤其是财务管理工作,邀请专业财务人员,对各场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逐步引导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齐财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推动区佛教协会与专业机构紧密协作,积极协助有关小微佛教场所解决财务人员配备问题,积极推进宗教场所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政策宣传教育。
今年来,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部署,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宣传、讲解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努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进一步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各街道、社区通过设立宣传栏、LED屏幕、拉横幅等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展示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标语,部分街道还增设民族团结宣传挂画等方式,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对民族法律政策的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月、6月、10月在龙腾街道胜利社区、宗教场所证果寺和广东戊晟建设有限公司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携手同心向未来”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社区活动、进宗教场所、进企业活动,向辖区社区居委会、信教群众和企业员工赠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小册子及民族法规书籍,向少数民族代表赠送慰问物资,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咨询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今年来,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4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多份。
二、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政务服务、法律法规的执行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力度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虽有组织学习,但理论政策研读仍然不够深刻,对民宗干部及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还不够,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有些普法宣传过于理论化,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中,重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讲解得少,宣传效果不够理想。三是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宗教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执法能力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跨级、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协作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宗教工作法治环境。一是发挥民宗系统职能部门作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交流,做好民宗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加大对民族宗教系统工作指导。指导街、村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工作中,同步面向少数民族宗教界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三是发挥民族宗教界主体推进作用。指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专题学习会议、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加强宗教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深入开展宗教场所财务等规范管理,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三)加强执法培训,提升基层宗教工作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学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区民宗队伍管理宗教事务的业务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