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药品、用品、粮米油等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
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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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指导,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药品、用品、粮米油等生活物资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药品、用品、粮米油等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但也有少数经营者借防疫药品、用品、粮米油等生活物资需求激增之机,哄抬口罩、大米等相关商品价格,严重违背商业道德,严重违反价格法律法规。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相关医疗器械及粮米油等生活物资的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药品、用品、粮米油等生活物资,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二、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依法进行价格公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

  三、在这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特别需要全区人民保持定力和理性,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维护市场秩序。请广大群众主动积极行使监督权,不信谣、不传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举报。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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