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汕头市龙鹏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正常营业的公示
202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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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燃气协会专家联合复查,汕头市龙鹏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经过整改,现已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报请上级同意,已于2020年1月23日通知该单位恢复正常营业。

      特此告示。




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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