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汕头市龙鹏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正常营业的公示 2020-01-27 本网 经我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燃气协会专家联合复查,汕头市龙鹏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经过整改,现已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报请上级同意,已于2020年1月23日通知该单位恢复正常营业。 特此告示。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月23日 相关附件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