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的公示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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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8〕7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函[2019]303号)的要求,区人社局对第二批申请2018年度稳岗补贴的区企业进行审核,现将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0年2月10日至2月16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88940978。

  附件:2018年度第二批拟确定稳岗补贴单位名单和金额.xls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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