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受影响企业名单及返还失业保险费金额(2019年第二批)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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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19〕18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汕头市合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名单附后)经龙湖区人社局核定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现将受影响企业名单及返还失业保险费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自2020年2月14日至2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人:翁奕文,电话88940078。

  附件:《龙湖区受影响企业名单及返还失业保险费金额》.doc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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