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第一至四批拟补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2020-09-15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190号)、《200821关于提高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127号)精神,区人社局对2019年度第一至第四批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审核,确定203家中小微企业(名单附后)符合补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1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电话:88940978。

  附件:2019年度第一至第四批拟补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和金额.xls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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