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温馨提示
2021-03-23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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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2020年度的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已于2021年1月1日开始。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倡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网上报、零见面”,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年报公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sxt.gdgs.gov.cn/)或“粤商通APP”“粤省事”小程序,市场主体通过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页界面下方“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填写相关信息。首次填报企业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的,先完成“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企业联络员登录”,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凭手机获取的验证码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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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送主体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年度报告(已注销及被吊销的营业执照除外)。

  二、企业报送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三、法律后果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不按规定期限报送2020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各类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连续三年未年报的各类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市场监管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相关事项实行“多报合一”,企业只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即可完成多部门事项的统一报送公示。

  2、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企业,须全部依法履行年报责任,100%报送公示。

  3、年报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关闭,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请企业联络员尽早年报,以免网络拥堵延误年报。

  五、咨询电话

  龙湖市场监管局88260067、88488900,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8564051,市商务局88931833,市外汇局88260618,市社保局88521590,市统计局88971328,汕头海关12360,金霞市监所88260387,珠池市监所88896102,新津市监所88895884,龙祥市监所88367424,外砂市监所85797408,新溪市监所85760056,鸥汀市监所88333386,龙华市监所85797408,新海市监所85767296,粤商通广东政务热线12345-9

  企业依法按时年度报告,是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累积自身信用、收获信用红利的制度设计,是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的重要保障。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请依法按时进行年报公示!下来,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加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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