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新津水厂北侧集体土地项目征收拆迁通告
2023-05-17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项目名称:龙湖区新津水厂北侧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二、项目征收拆迁实施范围:涉及范围详见附图。

  三、项目建设意义: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产业用地面积,破解工业用地紧缺局面,加速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周边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通告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拆迁实施范围内改变土地现状,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五、征收拆迁实施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各项工作,不得阻挠、变相阻挠项目推进。对扰乱项目实施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妨碍征收拆迁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请项目征收拆迁实施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即日起一个月内,携带相关产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鸥汀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联系电话:0754-88330274(鸥汀街道办事处)、0754-88849209(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0754-88834252(区工业园区办),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涉及龙湖区新津水厂北侧集体土地,登记及签订补偿协议与补偿工作由鸥汀街道完成。

  特此通告。

  附件:龙湖区新津水厂北侧征地范围示意图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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