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近期我局清理历年押存的图纸、绿化、卫生押金。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企业、业主)未办理押金退还手续。为做好图纸、绿化、卫生押金的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尚未办理退还图纸、绿化、卫生押金的单位(企业、业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2月15日)到我局办理相关清退手续。
二、办理押金清退手续时需要提交原始押金收据等相关有效原始凭证供核实。
三、逾期不前来办理相关清退手续的,我局将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将押金上缴财政国库。
四、办理清退押金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泰业大厦六楼623室,联系电话:0754-88360915。
特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