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龙湖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工作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总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湖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信息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
(二)加强学习贯彻。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区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贯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帮助各级工作人员和群众更好理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相应的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更好地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三)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时将各类信息对外进行公开。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落实各单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此外,还在大楼外设置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政府文件,拓宽了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四)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完成了区政府网站集约化迁移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工作,关停一批活跃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做强做大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湖视窗”公众号和“汕头龙湖”政务APP。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龙湖区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及更新频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在工作机制建立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0年,龙湖区政府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二是要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新路径,建立健全全区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完善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全面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