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01-08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2020年,龙湖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按照党中央、省、市和区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着力公开紧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围绕《信信公开条例》,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今年以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法定公开信息60条。

  ()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共接收依申请公开0件。

  ()政府信息管理。龙湖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公开政府信息,让广大群众充分享有知晓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接下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