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人民法院、龙湖区司法局举办联动联调工作签约仪式
2021-04-02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结合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在外砂人民法庭和新溪司法所开展联动联调试点工作。2021年4月2日上午,在外砂人民法庭举行签约仪式暨联动联调工作座谈会,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蚁茂深、区法院院长卢文礼、区司法局长陈东晓、新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邓兴国等出席签约仪式。

  联动联调工作,是指在新溪街道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案件,在新溪司法所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后,直接到外砂法庭进行司法确认,由法庭出具相应法律文书。此外,外砂法庭还将与新溪司法所共同开展辖区内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组织群众参与旁听庭审活动,为人民调解员提供培训等工作。

  签约仪式上,区法院与司法局签署了《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联动联调协议》,法院院长卢文礼和司法局局长陈东晓分别对接下来的联动联调工作做了进一步部署,出席签约仪式的相关领导也对联动联调机制各抒己见,提出了一系列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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