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解读
2020-05-20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粤办函〔2020〕5号)等文件要求,更好发挥家政服务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居民家庭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并出台《汕头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随着我国居民消费能力不断增强,全面两孩政策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居家养老、康复护理、育婴育幼、烹饪保洁等个性化多样化家政服务需求持续呈刚性增长,发展家政服务业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然而长期以来家政服务领域积累的矛盾较多,突出表现在有效供给不足、行业发展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高等方面,很多大中城市一定程度都存在着家政服务“找不到”“小散弱”“纠纷多”等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十分必要。

  二、主要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推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一批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引进先进课程,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大力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建设各具特色的家政培训示范基地。

  (二)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增强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研究落实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相关工作,进一步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适用范围。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的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并把灵活就业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培训补贴范围。

  (三)建立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从业人员健康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从业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推动对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相关体检信息与“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到2021年,推动全省家政企业在“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上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开通家政从业人员职业背景信息验证核查渠道。建立健全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到2021年,推动家政企业按照“诚信粤商”平台的程序自主立信,将信用信息自动推送至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鼓励家政企业建立雇主信用信息,并与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设广东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五)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雨露计划”,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

  (六)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市政府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商务局、人社局牵头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制定家政服务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本地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推进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做好资金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大资金筹集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扩大用途资金和各级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加大对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优惠保障政策,切实发挥资金效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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