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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龙湖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09-21

  2021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一、龙湖区翠英中学洪学青等6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4年11月,龙湖区翠英中学教务处主任洪学青参加汕头市中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其作为临时班委的班长,私下组织林惠莉、林少敏、刘俊伟、张月湾、黄晓峰等教师利用周末时间到杭州、苏州等地参观了大学校园和旅游风景区。活动后,上述6人将本应个人自理的旅游费用开具发票到各自所在单位报销。2018年6月,洪学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5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被收缴。

  二、原区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股股长蔡庆芳违规收受节日礼金问题

  2012年至2014年间,时任区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股股长蔡庆芳多次收受某公司财务经理谢某征赠送的节日礼金共计4800元。蔡庆芳收受节日礼金均用于个人消费。2019年11月,蔡庆芳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款项已被收缴。

  三、外砂街道仁和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昭亮等2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9年6月29日,经外砂街道仁和里村党总支书记王昭亮提议,该村在党员主题活动中以“学习资料费”为名发放补贴。为使上述开支符合入账条件,在王昭亮授意下,村党总支部委员王睦贤前往旅游公司虚开发票,套取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补贴。同时,王昭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王昭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睦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额退回仁和里村。

  上述3起案例中,有的公款旅游,有的违规收受节日礼金,有的违规发放补贴,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严肃查处并将案例一并公开通报,释放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就要坚决处理谁的强烈信号,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理解“四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从政治上把握作风问题,不折不扣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久久为功,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全面从严、毫不松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决不能当“好好先生”,要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对“四风”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调研督导检查,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深入总结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经验,与时俱进做好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靶向纠治,密切关注、跟进监督“四风”新动向,见微知著、及时纠治不良苗头倾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又把持续深化整治“四风”问题与疫情防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管齐下,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敢于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工作举措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查处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贯通起来,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