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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

来源:龙湖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11-23

陈益民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正风肃纪、从严管理干部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龙湖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新常态下积极转变作风,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全面掀起干事创业的新风尚。具体做到四个“常态化”:

  思想先行,做到宣传教育常态化

  把加强党员的思想纪律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教育,常补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严肃解决“领导交办的事就为,群众的事就不为,有关系就为,没关系就不为”的现象,逐步过渡到“按规则办事、不找关系办事”,恪守为民情怀,践行群众路线。二是坚持正反教育结合。运用正面典型强化执政为民思想,利用反面案例强化党纪国法观念。采取“一把手”讲廉政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研读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等形式,警示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洁身自好,严格自律。三是提高服务能力水平。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完善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提升党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素养。

  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腐常态化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是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发挥敢想敢干、敢为人先的精神。二是建立推行区委巡察制度。扎实推进派驻全覆盖工作,推进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力度,完善村居“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等制度。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在“三资”交易中有意规避、该上平台的不上,暗箱操作谋取私利的村居干部严肃问责,并追究街镇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运作。推行街镇级纪(工)委规范化建设,真正把纪律监督压实到街镇、村居一线,推动作风建设源头防治常态化。三是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选人用人,配强配齐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优先提拔实绩突出的干部,让干部在经济上有“甜头”、工作上有“盼头”、政治上有“奔头”。四是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建立行政审批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推行限时办理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问责制,使用到时提醒警告的办公软件,实行绩效考核等等,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效能政府” 。按照“马上办、马上就办、马上办好”的服务理念,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真正解决机关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正风肃纪,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

  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抓作风。一是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拉袖子常提醒,警示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之弦,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认真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委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突出做好对纪律作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执纪的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层层传导压力。三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监督举报平台,及时收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提高不良作风的“发现率”; 整合监督力量,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监督检查网络。四是推行节点化、高密度、大力度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段、关键环节,瞄准突出问题和重点场所,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检查,实现明查暗访常态化,政风会风监督常态化。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把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交叉检查等作为主要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以监督检查常态化、释放越往后监督越严的信号,狠刹干部“慵懒散慢浮”、“拖推等靠要”等作风问题。

  严厉惩处,做到执纪问责常态化

  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是零容忍。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采取快查快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手段,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二是强规矩。实行“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作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促使“两个责任”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增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三是正风气。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懒政怠政、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定期通报曝光基层违纪典型案件,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不敢为”的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