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龙湖普法 > 普法宣传
推进“庭所共建”工作 描绘诉源治理新“枫”景
  • 2023-03-27 17:18:36
  • 来源: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 【字体:
  •   为进一步拓展多元解纷途径,完善基层诉调对接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月27日下午,龙湖区司法局金霞司法所、新津司法所、珠池司法所和龙腾司法所与龙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法院会议室举行“庭所共建”签约仪式及座谈会,司法所分别与区法院立案庭签署《庭所共建协议》。区法院副院长郭庚亮、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兆营等出席签约仪式,区司法局、区法院、司法所等相关同志参加仪式。

      至此,龙湖区司法局的十个基层司法所已全部与区法院的派出法庭或立案庭搭建了“庭所共建”联动联调机制,在全区建立起了完善的基层解纷体系,真正实现了打通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庭所共建”机制将充分发挥“一庭一所”的职能优势,构建“法司联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加强双方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司法确认等业务上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增量。

      “庭所共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龙湖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将与龙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外砂法庭、下蓬法庭共同发力,大力推动“庭所共建”联动联调合作机制落地落实,合力共建社会矛盾纠纷管理新机制,助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