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图书馆诚挚欢迎广大读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单位、机构捐赠图书。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办法:
一、接收原则
(一)接收符合如下条件的图书:
1、正式出版物;
2、内容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尤其是潮汕特色文献(含潮汕本土作家作品);
3、本馆缺藏。
(二)下列图书不予接收:
1、非正式出版物(手稿、内部出版物、地方文献等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破损、残缺、污损、老旧等品相恶劣的图书;
4、内有划线、标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古籍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二、处理原则及步骤
(一)处理原则:
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二)处理步骤:
捐赠图书到馆后,即由验收人员依本馆馆藏发展政策,对其进行甄别取舍。拟入馆藏者,进行正常加工,随后按本馆文献布局入藏各书库或者外借处。具有一定价值的我馆向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
三、捐赠途径
(一)如果您是读者,请到图书馆总服务台,电话:0754-88468853。
(二)如果您是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请联系图书馆采编部,联系电话:0754-88260556。
(三)寄送:
邮寄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6号翰苑楼二楼图书馆采编部 张老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