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带队督导涉氨企业安全工作
2015-05-29
区安委办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彻底解决我区涉氨企业存在的压力管道安全隐患。5月28日上午,龙湖区长、区安委办主任王小辉、副区长郑晓洁会同市质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骨干等一行到我区涉氨企业现场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区安委办相关人员陪同参加。

  调研组一行人直接到汕头市红园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实地察看制冷机房,对照明设施、配电设施、消防设施、液氨储存及输送设施、漏气报警等进行了检查。随后,召集汕头市红园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广东金航食品有限公司、汕头市万成鑫水产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负责人就液氨压力管道检验改造一事现场办公,研处解决措施。

  会上,三家液氨企业负责人汇报了市质监局检查后的整改情况,提出了整改中遇到的困难,由于液氨压力管道的检验前置条件为液氨系统完全停机,如果停机改造或检验,会给企业经济效益造成较大影响,所以三家企业均在与市质监局积极沟通,寻求其他可行的不影响企业效益又确保生产安全的检验改造方案。市质监局陈局长表示理解企业的难处,清楚企业的诉求,但任何生产经营都必须依法依规,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涉氨技术标准的逐步完善都是用事故教训换取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意识,转变生产经营观念,适应安全生产新常态,积极主动克服困难,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市质监局随行领导和业务科室还就如何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下,为企业提供便利和服务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王小辉区长表示,市质监局的企业服务意识十分到位,3家企业负责人以安全生产为重的经营态度也值得肯定,对此次政府和企业能达成安全共识,共同融洽的探讨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兼和之道表示认同。同时也强调企业必须吸取国内液氨泄露事故教训,牢固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守底线,遵守安全原则,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市质监局的整改要求,落实可行整改实施方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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