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龙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龙府〔2016〕36号),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起草了《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联系人:陈镇苌、林俊鑫,电话:0754-88160950、88267501
电子邮箱:stlhmz@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3号翰苑楼313
邮 编:515041
附件:龙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