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0756668582XB/2026-00003
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1-12
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2

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政务工作统计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龙湖区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和精神,围绕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目标任务,立足城管职责和工作实际,依程序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龙湖区城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3条,其中,领导分工1条、公告公示55条、工作动态53条、财政预决算2条,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各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龙湖区城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条例》规定和有关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意识仍需深化,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法定责任与社会价值认识不足,更新主动性不足;二是公开内容与形式有待优化,公开形式以文字为主,可读性不强;三是对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还有待加强。接下来,龙湖区城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聚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做好如下三方面的改进工作。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与责任落实,通过案例教学、专题研讨提升思想重视度;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与呈现形式,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学习采用图表解读等多样化形式,提升可读性;三是规范工作流程与制度执行,重点加强负责人员培训,严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

部分政府信息申请人放弃申请,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用(元)

数量(件)

0

金额(元)

0

0

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