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财政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18 浏览次数:-
龙湖区财政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突出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规范性;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通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理财、阳光理财、文明理财,区财政局各项工作受到各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一、扎实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3〕212号)和中共汕头市纪委《关于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预防腐败条例>的通知》(汕纪发〔2013〕11号)精神,今年以来,我局扎实推进财政“三公”经费预决算工作,专门印发文件《关于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汕龙财[2014]30号),明确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内容、方式,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口径和规范文本,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同时,按照规定,我局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了《汕头市龙湖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财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二、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按照全省统一的市县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目前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共2项:“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和“市、县工商机关登记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以上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龙湖区网上办事大厅。同时按照要求,每周都将网上办理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三、扎实做好其他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4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其他文件3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2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条。今年以来,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加强、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继续提升等问题。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规范流程,优化服务。要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将涉及民生、民情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龙湖区财政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