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报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湖区涉农办反映(电话0754-88462002)。
附件1.龙湖区2021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备案表.pdf
附件2.龙湖区2021年市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评价指标表.pdf
龙湖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索引号: | 11440507007001276X/2022-0005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06 |
名称: | 龙湖区关于2021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报备情况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4-06 | |
主题词: |
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报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7日至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龙湖区涉农办反映(电话0754-88462002)。
附件1.龙湖区2021年市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备案表.pdf
附件2.龙湖区2021年市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评价指标表.pdf
龙湖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龙湖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754-88267511
440507020009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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