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汕头市龙湖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及配套项目立项审批公示
申报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办事处
项目代码:2302-440507-04-01-450873
建设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辖区。
建设期限:2023年6月至2025年12月
总投资(万元):19778.74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在申报上级补助及政府债券资金中统筹安排解决。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新海街道生态农业示范区及配套项目、西南村水田垦造项目、西南村新能源充电桩项目,其中:
(一)新海街道生态农业示范区及配套项目,包括西南村生态农业示范区及配套项目建设面积约574666.7平方米、六份村生态农业示范区及配套项目建设面积约397333.4平方米、东升村生态农业示范区及配套项目建设面积约52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生态农业实践基地(包括农耕文化特色元素标识、雕塑、农具展示等)、建设数字农业监控设施、机耕路、沟渠、泵站等内容。
(二)西南村水田垦造项目,整治面积约6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平整、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同时配套建设机耕路、沟渠、泵站等内容。
(三)西南村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主要在西南村委会周边村道现有道路停车位加装新能源充电桩,改造长度约1200米,增设充电桩约200个。
审批部门: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88162393
本公示的期限为十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以向我局提出。
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