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财政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方案》(财办发〔2017〕3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龙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微信公众号(龙湖教育)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0754-88831209 传真:0754-8883121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龙湖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