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民政领域问题及六届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社会救助等民政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十四五”时期我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2021年2月23日上午,龙湖区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议在区民政局会议室举行。各街道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民政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局长李全同志主持。
会议就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深入剖析我区困难群众申请受理审核过程和动态管理存在的问题,区民政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现场答疑。会议还对《关于印发龙湖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汕龙府办〔2019〕69号)文件进行解读,对街道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进行再动员。
会议要求,各街道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各项政策宣传到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二是要加强街道和村(居)工作人员关于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政策的业务学习,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工作,把好入口关;三是要加强对辖区低保对象及其他困难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退尽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