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民政局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将慎终如始做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工作,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指引。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下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第一,全面实行婚姻登记预约制。为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有序进行,避免扎堆,预防交叉感染,请当事人先预约,后办理。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请提前2至15天登陆“广东民政”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网http://www.gdhy.gov.cn/、或“粤省事”平台预约,并按预约时间段到场办理登记,逾期登记处有权不予受理。预约不成功的当事人,请另择时间段进行预约。
第二,加强防护防控工作。请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婚姻登记场所。暂停结婚登记颁证和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特此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