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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7007001647L/2025-00061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成文日期: 2025-07-14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汕头市龙湖区渔业船员安全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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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汕头市龙湖区渔业船员安全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4  浏览次数:-

  为扎实推进2025年汕头市龙湖区渔业船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三、资质要求”。

  2.培训标准根据《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费用为210元/人·天、经费预计为4.3万元。

  3.对本项目意向的供应商,请在2025年7月21日前,将意向函及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密封在信封中,封口处请加盖公章,用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方式(不接收传真),逾期的回函我局拒绝受理。

  4.供应商如对本公告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5.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局组织的遴选小组将以提出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6.支付方式:按照签订协议约定事项支付承办费用。

  二、服务内容

  1、培训对象:以街道、村居渔业管理干部(网格员)、国库渔船船员为主要培训对象,涉渔乡镇船船员以自愿为原则参训。

  2、培训时间:预计为7月下旬,为期 1 天,具体时间以另行通知确定为准。

  3、组织实施:根据我局要求在规定时间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供教学师资、教学场地及必要的教学设施,保证培训相关内容的实施。

  4、应急演练:根据理论教学内容组织相应的户外应急安全演练。

  5.培训保障:负责培训学员的教材、场地布置;负责安排交通工具接送参训人员,负责提供参训人员餐食。

  6.档案整理:开展档案整理工作。将宣传教育内容装订成册,作为教材印发,并将相关教学视频电子版妥善保存。本次收集的培训材料及相关照片、培训签到表等资料,按照要求整理,并上交我局存档。

  三、资质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3、须具备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联系人:马少鸿  

  联系电话:0754-88830590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中段物产楼4楼414



  汕头市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