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163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对2021年度第二批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审核,现将符合返还条件的5家企业(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反映,电话:88940978。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
索引号: | 11440507568299084D/2022-0013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8 |
名称: | 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10-18 | |
主题词: |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163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对2021年度第二批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审核,现将符合返还条件的5家企业(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反映,电话:88940978。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8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4-8836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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