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汕头市龙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文件、计划
  主要包括: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文化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局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龙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龙湖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将电子版《申请表》发至本局邮箱,向本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箱地址:stlhwgx@136.com。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文广体育股
  办公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政府大楼513室
  邮政编码:515000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4-88262787

传真电话:0754-88260004

电子信箱:stlhwgx@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