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6日,新津街道骏荣大厦“三旧”工改工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龙湖区应急管理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遵循疑似生产安全事故先行统计上报的原则,将该起事故情况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进行了录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龙湖区人民政府成立龙湖新津骏荣大厦“7•6”一般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综合考虑当事人主客观因素与事故发生因果关系,经调查认定,龙湖新津骏荣大厦“7•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拟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5日。在公示期间,对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龙湖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龙湖区金霞街道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1-2楼
联系电话:0754-87266754
龙湖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