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治理,彻底消除我区境内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龙湖区积极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经摸查,龙湖辖区从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向外距离80米范围内未经许可和许可过期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共计19宗。其中,鸥汀街道6宗、外砂街道4宗、新津街道4宗、珠池街道5宗。经与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汕头海湾大桥有限公司联系取得相关广告牌相片信息,同步下发各有关街道迅速开展核实、拆除工作。
目前,龙湖区19宗违法广告牌已全部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