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我市部署汕头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汕头将以点带面全域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建筑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河湖水体等不同类型的183个海绵城市项目,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力争通过三年示范期建设,达成全市40%的建成区完成海绵城市要求这一任务。
什么是海绵城市?
海绵,具有吸水、释水的特性。海绵城市,顾名思义就是具有吸收雨水、释放雨水功能的城市,它是我国新的城市雨洪管理理念。其特点是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就高度概括了海绵城市功能,他强调:“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如何建设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的建设主要是构建完善的雨水系统,是指通过围绕“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利用多种技术途径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滞留、储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维持城市的海绵活性。
建设海绵城市,首先要扭转观念。传统城市建设模式,处处是硬化路面。每逢大雨,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来排水,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往往造成逢雨必涝,旱涝急转。
海绵城市的建设应该将强调优先利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绿色”措施来组织排水,以“慢排缓释”和“源头分散”控制为主要规划设计理念。



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
建设海绵城市,关键在于不断提高“海绵体”的规模和质量。过去,城市建设追求用地一马平川,往往会填湖平壑。但海绵城市的建设应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受到破坏的“海绵体”也应通过综合运用物理、生物和生态等手段逐步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自2021年4月29日龙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我区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针对《龙湖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项目库清单表》修编4次,现场实地对清单中的项目踏勘4次,积极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对海绵城市的学习工作,努力配合市海绵办对重点区域的建设工作。
为确保十四五期间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龙湖区积极完善区内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各项目的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审查工作,并将海绵城市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先后印发了《汕头市龙湖区海绵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关于加快推进龙湖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2021-2025年)》、《汕头市龙湖区海绵城市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海绵城市建设是对城市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包含了城市对水安全、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文化等方面的多重需求。汕头的海绵城市处于一个起步阶段,需要一定的成长时间,我区也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的建设,努力将龙湖区建设的更加宜居、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