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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07007001292K/2024-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4-05-10
名称: 南岭路 (金鸿公路—中阳大道) 道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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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岭路 (金鸿公路—中阳大道) 道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0  浏览次数:-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现对南岭路 (金鸿公路—中阳大道) 道路建设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道路位于汕头市中心城区新津河东岸,北起金鸿公路,南至中阳大道,呈东南至西南走向。项目路线全长约1.4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52米、本次实施宽度为36米,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双向6车道布置,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其中金鸿公路-太湖路段按旧路改造处理,原不涉及征拆,后期经街道提出、区政府确定需增加4米(约2.42亩)的集体土地,按只补不征方式进行补偿;太湖路-中阳大道段按规划线位进行新建,拟征地面积36498平方米,折合约54.747亩,拆迁面积约1104.5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和管线迁改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估算约 2.4亿元。

  项目资金筹措: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分析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序号

风险发生阶段

风险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责任主体

协助单位

1

准备、实施

用地征收补偿方案

(1)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有关征地拆迁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

(2)统一政策,统一补偿支付时间,统一实物补偿标准、准确计算分户居民补传频。

(3)实物补偿程序公开化和程序化。

(4)对居民存在的疑问及时耐心解释和引导工作。

(5)保持居民反映和申诉渠道的畅通。

建设单位

建设管理部门、区政府、财政局、维稳部门、征地拆迁部门、宣传部门、各社区居委

2

实施

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防范和化解措施主要包括对岩土环境影响、水体环境影响、固废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土流失影响、噪声影响、光污染影响以及对周边区域建筑、市政设施的影响分别采取具体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降低绩效出影响。不仅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施工,还应积极贯彻绿色施工的方针和技术措施,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各种不利影响,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建设单位

水务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

3

决策、准备、实施、运行

工程及运行方案

(1) 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

(2) 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及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

(3) 施工技术方案(如高噪声、大扬尘、连续施工、夜间施工等);施工方案与相邻项目建设时序的衔接;实施过程与国家和地方特定节点的关系;施工周期安排是否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单位生产,施工交通组织及施工对周边交通的影响等

建设单位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4

决策、准备

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落实各项情况:消除施工造成停水、停电、停气,影响交通等突发情况和质量安全事故等;认真查找施工是否触发遗留的历史矛盾,是否可能诱发或加剧利益相关者对项目的邻避心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前解决消除风险。

建设单位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5

准备实施

社会治安

(1)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居民和施工人员法制教育。(2)施工单位对施工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3)当地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环境。(4)施工单位及时兑现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问题,业主在劳动部门的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民工工资。(5)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地企共建”活动,增进了解与友谊,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单位

维稳办、交通管理部门、治安管理部门、公安局

6

决策、准备、实施

媒体舆论

密切关注社会上的各种媒体、网络对本项目的报导及评价,发现个人或团体发表失实的报导及评价,应及时作出相应的反应,对没有调查清楚,不明情况就发表失实报导或评价的,应及时沟通,说明事实情况,化解风险。对个别个人或团体因一己私利,在媒体、网络上对本项目散布失实言论,对本项目进行恶意评价,煽动群众不安情绪,从而干扰项目进行,从中牟利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采用法律手段化解风险。

建设单位

各社区委员会、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

7

实施、运行

交通影响

施工对周边交通出行(临时便道、临时停车场地、临时公交站点布置等)的影响,拟建项目出入口设置对周边交通的影响,运行期对周边交通带来的变化等。具体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后的工程调度运用原则进行工程的运行调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总结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工程调度运用学习。当发现工程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或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并及时组织疏导交通。

建设单位

交通管理部门、施工、监理单位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措施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示单位或分析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9日)

  六、分析单位及联系方式

  分析单位名称:中政企(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4-88361478

  邮箱:weixin-wx@163.com

  七、公示发布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龙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0754-88123889


龙湖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