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的规定,我局经过清理,辖区共有6辆货车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办理车辆年度审验,将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同时宣告作废。
特此公告
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
| 索引号: | 11440507007001292K/2025-0005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8 |
| 名称: | 关于注销逾期未年审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8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的规定,我局经过清理,辖区共有6辆货车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办理车辆年度审验,将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同时宣告作废。
特此公告
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8日
主办单位: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54-88260379
440507020009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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