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孩子出生后,便可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优待审批表》四页,按表中各项填写明后,送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属农村人口及夫妇无业者送交村(居)委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另附孩子一寸相片一张,然后,将审批表交由村(居)委办理,经上级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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