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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民营经济服务办公室一条龙服务运作程序

 

  一、热情接受咨询。
  由民营办引进科和各服务“窗口”向申请人介绍龙湖区的投资环境,协助查询有关企业登记的法律法规,详细解答企业设立登记所需申请条件和申办程序,为申办企业的选址牵线搭桥,并为申请人研究项目可行性。引进科和各“窗口”应建立咨询记录,跟踪申请人的运作动向。
  二、办理名称核准。
  申请人依法选择企业名称并备齐文件后,由工商“窗口”受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在“窗口”可以核准的,当场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引进科应建立《“窗口”作业跟踪记录表》,分送有关“窗口”和分管领导;引导申请人到有关“窗口”,由各“窗口”介绍各自的业务要求,为前置审批做好准备。
  三、代拟申报资料。
  由引进科和有关“窗口”向申请人提供申办开业证照必备文件样本和《申请文件一览表》,尽可能帮助申请人一次性备齐所需文件。综合科提供复印、打印资料的服务。
  四、联合勘查场地。
  由引进科牵头有关“窗口”人员,一次性联合勘查企业经营场地。如场地符合使用要求,有关“窗口”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批意见;如场地使用存在问题,有关“窗口”人员应在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五、提供开业验资。
  由引进科和有关“窗口”指导申请人向银行投入注册资金。根据申请人的委托,由会计师事务所“窗口”人员受理验资业务,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验资报告书》。
  六、核发营业执照。
  工商“窗口”受理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经审查如予以核准,一般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发照当天,引进科应填写《新办企业基本情况表》并递送有关“窗口”。
  七、承接相关服务。
  引进科承接下列相关服务项目:1、快速刻制印章,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在服务大厅国盾印章处取到印章。2、帮助企业办理《法人机构代码证》,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3、协助企业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八、受理税务登记。
  由税务“窗口”指导企业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资料,为企业办理国税、地税登记手续,办结时限为八个工作日。
  企业税务登记后,由引进科填写《新办企业跟踪服务交接表》,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移交协调科继续跟踪服务。
  九、全程跟踪协调。
  协调科接交企业后,应根据企业的需要,积极帮助企业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用工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招聘人才等手续;帮助筹建中的企业解决项目立项、项目报建、征地、供水、供电的困难和问题。每件事项的办结情况要填写在《新办企业跟踪服务交接表》上,报民营办主要领导审阅。
  十、统一“窗口”收费。
  在服务大厅公布《办证规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收费“窗口”统一收取办证应收的各项规费。
  十一、接受企业投诉。
  民营办设立投诉电话,随时接受企业对“四乱”、“四难”等的投诉。协调科要建立《企业投诉登记表》,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企业反映的问题。处理结果应报告民营办主要领导,并填具办结情况后归档。
  十二、定期回访企业。
  建立定期回访企业制度,由协调科会同工商、环保等“窗口”人员定期回访企业。一般情况下,每年回访企业一次。协调科应建立《企业跟踪服务反馈登记表》,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密切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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