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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工商20条新举措扶持民营经济

  

  汕头市工商局4月22日出台了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二十条新举措,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规范前置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为汕头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十个放宽”降低准入门槛

  汕头市工商局在降低个体私营经济市场准入门槛方面,提出了“十个放宽”:一是放宽经营范围。二是放宽私营企业注册资本的限制。从事科技、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及服务科技型私营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三是放宽科技成果作价出资的比例。四是放宽私营企业对外投资的比例。五是放宽经营场地权属证明文件限制。六是放宽私营企业组建集团公司的条件。对申请冠市名的私营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条件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6000万元以上的。七是放宽私营企业冠市名条件。八是放宽改制企业使用名称限制。九是放宽私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限制。十是放宽个体工商户变更为私营企业登记条件。对符合私营企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引导其规范为有限责任公司。

  “七个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办企业

  市工商局在鼓励扶持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方面,提出了“七个支持”:一是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和流动性经营的,给予核发个体工商户临时营业执照。二是支持兴办扶贫型的农业企业。对“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从市场准入、市场交易环境、市场竞争环境等方面提供服务。三是支持山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四是支持种植养植业个体户发展,免收相关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五是支持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革。六是支持私营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建立市、县两级商标认定、举荐机制,每年认定一批市级知名商标,举荐一批知名度高、产品技术含量高、质量好、市场覆盖面广、效益好的民营企业商标认定为省著名商标或全国驰名商标。七是支持私营企业开展国际贸易。

  “三项措施”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在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市工商局将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规范前置审批和逐步推行并联审批制度。逐步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的审批流程。二是简化登记程序,全面推行“一审一核”登记制度。三是提高服务质量。落实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首办(问)责任制。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立即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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