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填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龙湖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概述。
2024年,龙湖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提高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重点公开内容:我局机构的设置、职责范围和办公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龙湖区应急管理局人事任免信息;汕头市龙湖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龙湖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办理流程;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财务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动态等。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互联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把机关职能、服务事项、政策法规等事项公布在网上,使公众了解服务事项,获取服务信息。
(2)公开栏。在机关办公楼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局工作职责、办事指南和服务承诺事项,公开局内设股室的电话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3)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综合二股等形式,公开全区应急工作的开展动态。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收费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没有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没有收到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在贯彻实施、工作机制、检查监督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下来将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水平。
(一)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释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