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上级普法办的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收官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龙湖区财政局(国资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暨 “法治益企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025年5月30日,区财政局陈晓洁副局长带队到汕头市龙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宣传活动。
针对区属国有企业以物业租赁为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陈晓洁副局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向汕头市龙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汕特企业发展总公司和龙湖住宅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干部职工作了宣讲,对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解除等内容做了解读。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使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对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合同法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切实提升保障国有企业合法经营、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思维能力,为龙湖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