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龙湖区安委办、三防办、减灾办召开国有企业在建工程安全座谈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国有企业在建工程安全防范工作。
会议强调,各参建单位要深刻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会议要求,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突出施工现场实体检查,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事故有关信息,切实落实好建设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建设单位要依法组织发包,监督指导参建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规范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规定,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在岗带班和技术交底制度,把劳务单位纳入项目安全生产统一管理。监理单位要严格把控好方案审查、现场旁站、分项验收等重要环节,紧盯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规定施工等突出问题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