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护航安全生产 聚力共建平安社区
2026-06-12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进一步强化辖区居民安全法治意识,611日,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龙祥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龙祥街道应急办公室、人大工委、市监所等部门,在夏桂埔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月联合宣传活动。

  在联合宣传咨询点,司法所工作人员除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外,专门设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板块,结合安全生产月“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精选了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与安全隐患紧密相连的条款进行重点解读,实现了法律条文与生活场景的精准对接:

  一是守护“头顶上的安全”:结合高空抛物这一城市顽疾,工作人员重点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的规定。详细解释了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发生,若未采取必要措施,需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一讲解有效强化了居民群众对高空抛物危害性的认识,同时也提醒了相关管理方落实安全职责。

  二是厘清“火灾事故的责任”: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规用火、用电以及违规堆放易燃物等行为,工作人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侵权责任编的相关内容。明确指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通过剖析因个人疏忽导致火灾蔓延、造成邻里财产损失甚至人身伤害的案例,警示居民必须时刻紧绷“安全弦”,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三是畅通“生命通道的义务”:面对楼道堆放杂物、私拉电线充电等社区治理难题,工作人员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强调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且不得违反规定排放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更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危及他人安全。引导居民群众自觉清理楼道杂物,消除安全隐患,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案例化、场景化”的讲解方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这种“家常话”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后有多位居民群众主动索要民法典、安全生产等宣传资料,表示要向家人普及。

  本次联合宣传活动,龙祥司法所不仅有效发挥了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的职能优势,更通过跨部门协作,实现了“1+1>2”的宣传效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融入安全生产宣传,既提升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也增强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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