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龙湖区检察院召开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工作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汕头市、龙湖区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工作推进会和汕头市检察院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工作动员会精神,对全院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介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市委部署开展“干部作风提升年”行动,是汕头应对区域竞争压力、破解发展瓶颈的关键举措。全院上下要深刻认识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和市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过硬作风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汕头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开展 “干部作风提升年” 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市、区两级工作推进会和市院动员会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任务。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深学细悟,在检察工作中严格落实 “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 要求,推动作风提升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切实把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要直面问题不足,在抓好整改提升上见真章。要主动对照检查、深刻反思检视担当意识、工作标准、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逐项剖析问题根源,靶向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补齐工作短板,以问题整改推动全院作风面貌持续向好。
要强化履职担当,融入发展大局。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牢办案质量生命线。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龙湖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深化 “家门口” 检察院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紧扣 “百千万工程”,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力度,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要锤炼过硬作风,严守纪律底线。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入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切实纠治作风顽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 “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以 “求极致” 的精神深耕主责主业,在作风、效能大考中跑出龙湖检察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