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
——珠池司法所联合暖阳社工对在矫青少年开展心理教育活动
2020-06-16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是社区矫正工作中较为特殊的一个群体,在情感、意志、个性等方面均与普通社区矫正对象呈现出区别。为切实做好青少年社矫对象的心理健康工作,确保青少年社区矫正效果,预防青少年再犯罪, 2020年6月16日上午,珠池司法所联合暖阳社工对在矫青少年社矫对象开展了心理辅导及个别谈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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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池司法所针对在矫的青少年社矫对象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问题,与他们监护人取得联系,掌握了相关情况后,邀请龙湖区暖阳社工专业心理咨询师到司法所心理咨询室与青少年社矫对象进行单独谈话,了解青少年社矫对象的思想动态及近期情况;心理辅导结束后,珠池司法所所长又进一步对其进行了心理教育及个别谈话。两名青少年社矫对象在接受完专业心理辅导及个别谈话教育后,能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表示今后将坚持学习法律知识,改正自身陋习,端正价值取向,不再违法违规,争取早日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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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段来,珠池司法所始终坚持刚柔并济的监管方式,既要用“铁”的纪律与监管规则严格约束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又要用“柔”的情理与人文关怀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与社会组织,为社矫对象特别是青少年社矫对象解决生活、工作和心理上的问题,确保青少年社矫对象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别是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更彰显了“人性化”管理,充分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

  此次心理辅导取得了良好效果,接下来珠池司法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借助社会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具有的经验和力量,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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