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2-02
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湖区信息中心

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防疫期间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阻断病毒传播,保护您的身体健康,我局倡议,疫情解除前,请您尽量避免到龙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如您确需办理业务的请按有关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控措施。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您暂不要前往业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业务咨询电话:龙湖区政务服务中心0754-88263611、87263395,金霞市监所0754-88269542,珠池市监所0754-88896102,新津市监所0754-88895884,龙祥市监所0754-88367424,鸥汀市监所0754-88333386,外砂市监所0754-85797408,新溪市监所0754-85760056。


汕头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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